本報記者張祥長沙報道
  2013年12月31日,長沙西龍苑安置小區,有居民追一個撬電動車鎖的小偷,一名正在“逃跑”的“小偷”被眾人控制,眾人對其施以拳腳,還用一根皮帶將其綁起來。隨後趕來的民警將其帶到派出所。然而幾個小時後,這個人被排除嫌疑,他只是碰巧路過小區。
  被眾人誤打的是易震謙,事發兩天后,他開始頭痛,醫院診斷為腦震蕩。易震謙很委屈,想維權,但不知該怎麼辦。
  小跑趕車,被當成小偷
  1月3日下午,易震謙躺在163醫院病床上,額頭上還有明顯的傷痕。
  易震謙回憶,當晚6點多,他和同學在西龍苑安置小區附近吃飯,“吃了沒幾口,我接到朋友電話,要我參加聚會,我就走了。”易震謙說。因為聚會地點在火車站附近,離西龍苑比較遠,易震謙就小跑起來去趕公交車。跑了100多米,經過西龍苑小區時,“我看到有幾個人從我身後跑來,超過我。接著就有一群人追過來,我還沒弄明白怎麼回事,他們就把我按到地上拳打腳踢。還有個女的用皮帶捆住我。”
  “我沒來得及反抗,因為被打得差不多暈過去了。”易震謙說,自己在地上躺著,身邊圍了很多人。大概半個小時後,馬坡嶺派出所民警趕來。
  易震謙看到民警,想進行辯解卻被制止,隨後被帶上了警車。
  查清原委後,民警向其道歉
  當日出警的民警王偉平回憶,他們趕到現場後,先給他(易震謙)鬆綁,“周圍居民認定他是小偷,很氣憤,可能還會打他,我們就讓他上警車。”
  易震謙被帶到派出所後,民警對其進行了詢問。“我跟民警說了前因後果,後來民警找來我同學作證。大概晚上11點左右,做筆錄的民警說這是個誤會,讓我回家。”易震謙說。
  王偉平說:“我們詢問了易震謙本人和他同學,也調看了事發現場附近的監控錄像,查實確實不是他所為,馬上放了人。”
  易震謙說,在離開派出所時,為他做筆錄的民警還向他道了歉,“他說代表派出所向我道歉。”
  但1月2日晚上,易震謙突然覺得頭部陣痛,被送到163醫院。醫生說,頭部有腦震蕩跡象,但腦中沒有明顯的瘀血。
  正在住院的易震謙希望找到動手打他的居民進行維權,但不知該怎麼辦。民警王偉平說:“我們正在調查這個事情,肯定會有一個處理結果。派出所領導去醫院看過他了,目前先讓他自費接受治療,下一步我們與家屬協商,和社區一起想辦法解決醫葯費問題。”
  [律師提醒]
  對真正的小偷也不能過度傷害
  抓小偷的時候如何把握一個度?長沙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律師熊麒說,市民抓到小偷後,如果小偷不再逃跑、反抗和試圖襲擊,就不能動手打他,否則可能構成違法犯罪,承擔法律責任。
  對於被誤打的易震謙,熊麒說,不管是被盜的受害者還是參與追小偷的市民,只要參與毆打,都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,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。如果參與毆打的有多人,受害人無法指認誰下手重誰下手輕怎麼辦?熊麒說:“受害人只需要指認是哪幾個人參與毆打他,只要查證他們確實參與了,都要承擔連帶責任。是否參與毆打的舉證責任在施害方,不在受害方。另外,被盜的市民即使抓到真正的小偷,動手將小偷打傷,也不能因為自己被盜而免責。”
  (原標題:小跑趕車,被當成賊挨了頓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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