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烏龍司法] 法官忘上訴﹐造成殺人犯重審 無期徒刑變15年法官忘上訴…殺人犯重審 無期徒刑變15年 【2012.02.03聯合報╱記術後面膜者王文玲∕台北報導】 摘要: 陳泰益今年四十三歲。二○○一年,他因積欠地下錢莊,起意搶劫銀行﹐搶走五十三萬元的現金袋設計裝潢。 陳騎機車要逃離現場, 鄭 君威向他扔擲拖把,並上前踢他。陳朝著鄭射擊,鄭的左手中彈;銀行襄理曹永忠也趁機抱住陳,陳租房子舉槍往後射,曹因頭部中彈死亡。 一審判陳泰益死刑,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,陳放棄上訴。但刑事訴訟法規定,被告判無期徒刑結婚西裝或死刑,法官必須主動上訴;合議庭疏忽,將陳移送執行。陳服刑八年才被發現案子程序未走完,全案「復活」審理;更四審依速長灘島審法的減刑規定改判刑十五年,檢察官上訴,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定讞。 判決指出,由於法院的過失,造成訴訟程序延滯,案件審理借貸期間因此超過十年,陳泰益的速審權受侵害,應減輕其刑。至於陳被關了八年多,到底是羈押還是服刑,何時可聲請假釋,必須等長灘島矯正署研究計算。 當時的審判長溫耀源升任苗栗地院院長,為此請辭院長職務,檢察官被記小過。 全文網址: 法官忘上訴…殺人二胎犯重審 無期徒刑變15年 | 法律前線 | 社會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室內設計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6876335.shtml#ixzz1lHV3u6ZA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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